主要国家进出口规定   当前位置:首页>>主要国家进出口规定>>中国内地进出口规定
 
中国市场信息概况
 
中国海关资料统计
 
中国海关报关流程
 
内地加工贸易指南
 
国际市场简讯
 
中国内地地方政府
 
中国批发市场概况
 
中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海关报关申报业务流程
 
加工贸易业务指南
 
香港港口与海港运输
 
香港港口统计资料
 
香港船务指南(英文)
 
抵港、离港船只(英文)
 
港口运作程序(英文)
 
港口监督扣留船只(英文)
 
香港進出口贸易概况
 
世界贸易组织背景
 
香港纺织品贸易机构
 
香港进出口贸易政策
 
进出口贸易报关手续
 
进出口贸易常用文件
 
香港进出口管制规定
 
常用进出口贸易词语
 
香港纺织品贸易管制政策
 
常用进出口贸易付款方法
 
货办和展览品进出口安排
 
基本进出口贸易程序
 
贸易商品说明及标签
 
进出口贸易销售合约
 
进出口贸易事宜参考资料
 

产地来源证有关文

 
香港纺织品贸易机构电话
 
世界贸易组织(WTO)背景
 
香港进出口贸易公司概况
 
进出口贸易报价单式样
 
商业贸易发票式样
 
进出口贸易装箱单式样
 
国际贸易销售合约式样
 
进出口检验证书式样
 
进出口估价发票式样
 
国际贸易跟单信用证式样
 
海运货物保险单式样
 
进出口付货人通知单式样
 
进出口码头收货单式样
 
海关关税率查询
 
  推荐链接
合作推荐链接

6. 中 国 内 地 进 口 规 定

近 年 , 中 国 内 地 逐 步 放 宽 外 贸 管 制 , 一 向 以 行 政 手 段 实 施 的 贸 易 壁 垒 也 陆 续 撤 销 。 截 至 1997年 底 , 受 签 证 管 制 的 进 口 商 品 类 目 已 减 少 至 35类 ( 374项 ) 。 大 部 分 商 品 都 可 让 有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的 企 业 自 由 进 口 , 目 前 仍 受 国 家 管 制 的 商 品 仅 余 16类 关 键 项 目 。

中 国 政 府 也 渐 次 打 破 由 国 营 企 业 垄 断 外 贸 的 局 面 , 并 推 行 外 贸 体 制 改 革 。 在 1999年 6月 底 , 全 国 共 有 逾 185,000家 外 贸 企 业 , 其 中 13,224家 是 外 贸 与 经 济 合 作 公 司 , 12,143家 是 地 方 实 业 单 位 与 科 研 机 构 , 160,000家 是 有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的 外 资 企 业 。 单 在 1999年 1月 至 2月 期 间 , 就 有 61家 公 司 获 批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

根 据 官 方 公 布 , 到 2000年 时 , 工 业 产 品 的 平 均 进 口 税 率 将 调 减 至 15%, 到 2005年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至 10%。 目 前 , 中 国 的 平 均 税 率 少 于 17%。

1997年 4月 , 中 国 首 次 颁 布 反 倾 销 及 反 补 贴 法 规 , 旨 在 为 外 贸 市 场 维 持 秩 序 和 公 平 竞 争 , 以 及 保 障 受 影 响 的 本 土 产 业 。 根 据 新 规 例 , 若 发 现 有 外 国 货 品 削 价 倾 销 且 证 据 确 凿 , 政 府 可 对 有 关 货 品 征 收 反 倾 销 关 税 。

政 府 用 以 调 节 进 口 的 方 法 主 要 分 为 税 务 与 非 税 务 两 大 类 。 税 务 方 面 包 括 关 税 ( 根 据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 另 有 少 数 进 口 税 以 从 量 税 及 复 合 税 的 计 税 方 法 征 收 ) 、 增 值 税 和 消 费 税 ; 非 税 务 方 面 包 括 进 口 许 可 证 、 配 额 许 可 证 、 进 口 专 营 目 录 管 理 等 。 大 致 上 , 向 原 材 料 及 工 业 用 品 征 收 的 关 税 较 低 , 税 率 少 于 20%, 消 费 品 税 率 则 较 高 , 基 本 上 是 20%至 50%, 少 部 份 奢 侈 品 的 关 税 率 则 高 达 100%。 从 量 税 计 税 时 以 货 物 的 计 量 单 位 乘 以 每 单 位 应 纳 税 金 额 便 可 得 出 该 货 物 的 关 税 税 额 。

香 港 及 其 他 与 中 国 订 定 了 关 税 互 惠 条 约 或 协 定 的 国 家 , 均 可 享 受 中 国 的 优 惠 入 口 税 率 ; 而 普 通 税 率 则 适 用 于 其 他 国 家 及 地 区 。

所 有 外 国 商 品 除 缴 纳 进 口 税 外 , 还 须 缴 付 增 值 税 。 增 值 税 的 基 本 税 率 是 17%, 但 下 列 商 品 则 为 13%: 粮 食 与 食 用 植 物 油 ; 饮 用 水 、 暖 气 、 天 然 气 、 煤 气 、 石 油 气 ; 书 籍 、 报 刊 、 杂 志 ; 饲 料 、 化 学 肥 料 、 农 药 、 农 业 机 械 及 农 膜 。

此 外 , 下 列 11类 货 品 进 入 中 国 境 内 , 亦 需 缴 纳 消 费 税 。 这 11类 货 品 包 括 香 烟 、 酒 、 化 妆 品 、 护 肤 护 发 品 、 珠 宝 首 饰 、 鞭 炮 烟 花 、 汽 油 、 柴 油 、 汽 车 轮 胎 、 摩 托 车 、 小 汽 车 , 税 率 由 3%至 45%。

在 进 口 设 备 方 面 , 中 国 目 前 对 外 资 公 司 实 行 以 下 政 策 :

  • 凡 于 1996年 3月 31日 或 之 前 取 得 批 准 的 外 资 企 业 , 可 继 续 享 有 原 来 的 优 惠 待 遇 , 直 至 合 同 执 行 完 毕 , 但 若 要 进 口 指 定 的 20种 货 品 ( 例 如 交 通 用 品 、 办 公 室 用 品 等 ) , 则 仍 须 缴 纳 规 定 的 关 税 和 遵 守 有 关 的 规 例 。

  • 凡 于 1996年 4月 1日 至 1997年 12月 31 日 期 间 取 得 批 准 的 企 业 , 若 其 从 事 的 行 业 属 于 《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 所 界 定 的 「 受 鼓 励 类 」 或 「 受 限 制 乙 类 」 项 目 , 其 投 资 总 额 内 进 口 所 需 的 生 产 设 备 , 免 缴 进 口 环 节 税 , 但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项 目 不 予 免 税 的 进 口 商 品 目 录 》 内 产 品 除 外 。

  • 截 至 1998年 1月 1日 , 外 资 企 业 进 口 的 设 备 如 用 于 《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 所 界 定 的 「 受 鼓 励 类 」 或 「 受 限 制 乙 类 」 项 目 , 作 为 出 资 的 一 部 分 , 凭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内 外 资 项 目 确 认 者 , 便 可 豁 免 进 口 环 节 税 , 但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项 目 不 予 免 税 的 进 口 商 品 目 录 》 内 产 品 除 外 。

以 下 20 种 商 品 ( 如 适 用 ) 将 征 收 关 税、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及 消 费 税 ( 无 论 以 任 何 贸 易 方 式 、 任 何 地 区 、 企 业 单 位 和 个 人 进 口 ) : 电 视 机 、 摄 录 机 、 录 像 机 、 影 带 放 像 机 、 音 响 系 统 、 冷 气 机 、 雪 柜 、 洗 衣 机 、 相 机 、 影 印 机 、 程 控 电 话 交 换 机 、 微 电 脑 系 统 、 电 话 机 、 无 线 传 呼 机 、 传 真 机 、 电 子 计 算 机 、 打 字 机 与 文 字 处 理 机 、 家 具 、 灯 具 、 餐 料 等 。

产 品 进 口 时 需 出 具 的 文 件 通 常 由 进 口 商 ( 代 理 商 、 经 销 商 或 合 资 伙 伴 ) 办 理 。 中 国 政 府 规 定 进 口 商 品 须 提 交 的 文 件 包 括 提 单 、 发 票 、 装 运 单 、 销 售 合 约 、 一 般 商 品 适 用 的 进 口 配 额 证 明 书 、 进 口 证 ( 只 限 适 用 者 ) 、 国 家 进 出 口 商 品 检 验 局 或 其 地 方 分 局 签 发 的 检 验 证 明 书 、 保 险 单 和 报 关 单 等 。

非 税 务 方 面 , 中 国 采 用 了 入 口 许 可 证 及 配 额 方 式 来 限 制 进 口 货 物 : 目 前 , 中 国 对 35种 类 (374项 )产 品 的 入 口 实 施 许 可 证 制 度 , 入 口 该 类 产 品 , 必 须 事 先 向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审 批 及 申 领 进 口 许 可 证 , 包 括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部 及 其 下 属 的 机 电 司 。 而 部 分 货 品 则 同 时 受 进 口 许 可 证 和 进 口 配 额 所 监 管 。 进 口 货 物 主 要 分 为 两 大 类 : 1. 15类 机 电 产 品 , 2. 13类 一 般 商 品 ( 即 非 机 电 产 品 ) 。 中 国 的 配 额 管 理 分 别 由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负 责 一 般 商 品 的 进 口 配 额 管 理 ,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部 负 责 机 电 产 品 的 进 口 配 额 管 理 及 出 口 货 物 的 配 额 管 理 。

原 则 上 所 有 进 出 口 商 品 均 需 接 受 检 验 , 20类 进 口 商 品 实 行 强 制 性 安 全 质 量 管 理 , 47类 商 品 需 要 接 受 强 制 性 检 验 。 检 验 标 准 一 般 在 买 卖 合 约 中 订 明 , 其 中 包 括 商 品 质 量 、 重 量 、 数 量 、 包 装 及 检 查 方 法 等 , 有 关 标 准 不 得 低 于 相 关 的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 未 加 贴 CCIB商 检 安 全 标 志 的 商 品 均 不 得 进 口 内 地 。

政 府 严 禁 废 物 入 境 在 中 国 领 土 上 倾 卸 、 堆 存 及 弃 置 。 可 用 作 原 材 料 的 废 物 也 受 到 进 口 限 制 。

中 国 与 美 国 在 1999 年 11 月 15 日 签 署 了 一 项 中 国 进 入 世 贸 的 中 美 双 方 协 议 , 在 协 议 中 , 中 国 在 农 产 品 业 、 工 业 及 服 务 业 均 有 对 美 国 大 幅 的 承 诺 。

有 关 中 国 办 理 进 出 口 业 务 的 详 情 , 可 向 下 列 机 构 查 询 :

中 国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部 (MOFTEC),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长 安 街 2号 , 邮 编 : 100731 (电 话 : 10 6519 8114)网 址 : http://www.moftec.gov.cn/

海 关 总 署 , 地 址 :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6号 , 邮 编 : 100730( 电 话 : 010 6519 4114, 传 真 : 010 6519 4004) 网 址 : http://www.customs.gov.cn/

国 家 进 出 口 商 品 检 验 局 ( CCIB) ,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外 大 街 甲 10号 , 邮 编 : 100020 ( 电 话 : 010 6955 3818, 传 真 : 010 6599 3800)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SAIC), 地 址 : 北 京 市 三 里 河 东 路 8号 , 邮 编 : 100820 ( 电 话 : 010 6803 4034) 网 址 : http://www.saic.gov.cn/

中 国 国 际 贸 易 促 进 委 员 会 (CCPIT), 地 址 : 北 京 市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1号 ( 电 话 : 010 6801 3344) 网 址 : http://www.ccpit.org/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土 城 路 6号 , 邮 编 : 100088 网 址 : http://www.cpo.cn.net/

香港律师,香港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重要声明豁免条款网站广告律师公证新手导航会员服务关于我们 行业分类联系我们

国际贸易 进出口公司

国际贸易网 版权所有
香港国际贸易协会 主办
香港瑞丰法律事务所 法律顾问
瑞丰国际贸易网络集团 建设维护